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国土资源部决定于11月~12月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这是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首次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为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的函》。 这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矿补费征收管理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矿补费征收情况、入库情况、矿补费征收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使用情况、矿补费减免审批情况等。检查分自查、抽查两个阶段。各省(区、市)各级国土资源矿补费征管机构组织自查,国土资源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抽查。11月20日前各省(区、市)各级矿补费征管机构完成本级征收范围内自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抽查。部将对此次专项检查进行总结、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部通报表彰优秀征管机构的依据和参考。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矿补费征管专项自查,积极配合抽查。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