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2日消息:《湖北省国防动员条例(草案)》日前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将建立战略物资储备制度,被征用的民用资源造成损失,可获补偿。
据介绍,当前,我国安全环境总体保持稳定,但影响我国安全与发展的现实挑战和潜在威胁仍复杂严峻。我省地处中原腹地,“九省通衢”,未来无论哪个方向有战事,都是重要的战略通道、战略后方,动员支前任务非常繁重。
物资储备与动员是国防动员的重要方面,是国家平时应对各种意外情况,战时保障军需民用和确保战争持续进行的基础。条例草案提出,将建立物资储备制度,明确民用资源征用、改造、返还和补偿程序与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不得拒绝、拖延。
草案规定,被征用的民用资源经过改造无法修复或灭失的,以及因征用造成直接损失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和能源基地等重要经济建设项目进行立项时,应按要求兼顾国防动员需要。
作者:王璐 (来源:荆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