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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因实际控制人违规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加入日期:2012-10-18 15:43:19

  本报记者 李若馨

  因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彩虹精化(002256)及其控制人及高管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今年1月19日,彩虹精化违规向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控制的深圳市集源三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500万元,构成了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月13日,集源三星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彩虹精化。8月7日,集源三星按年息6%向彩虹精化支付了资金占用费10.42万元。直至今年8月18日,彩虹精化才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深交所认为,彩虹精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另外,陈永弟、沈少玲作为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陈永弟与李化春作为公司高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深交所决议对彩虹精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沈少玲,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化春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沈少玲9月份才出现在证监会通报的四起内幕交易案中。证监会决定,责令沈少玲依法处理5个借用账户内的彩虹精化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沈少玲处以60万元罚款及10年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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