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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或松绑股权激励现身保险业“限薪令”草案

加入日期:2011-8-23 9:49:52

  银行业“限薪令”执行一年有余,保险业即将步其后尘。

  日前,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一研讨会上公开表示,保监会正探索建立行业薪酬监管机制,目前已起草了《保险公司稳健薪酬指引(草案)》(下称“保险业薪酬草案”),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8月22日,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已收到上述草案,要求的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日为9月1日。

  与银行业不同的是,草案在阐述所谓薪酬结构时,明确将包含“股权激励”的中长期激励写入了“薪酬结构”一栏,这被业内理解为监管机构对股权激励管制的一次松动。此外,草案还表示,保险公司应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并将对高管人员薪酬也进行分类监管。

  绩效薪酬不高于基本薪酬三倍

  与银行业薪酬指引的35%限额不同,保监会仅规定了绩效薪酬要高于基本薪酬,但限定在三倍以内。

  “保监会的出发点是行使风险监管的职责,基本定位是监管薪酬管理程序的规范性、薪酬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以及薪酬对风险合规的影响,不直接干涉保险公司的薪酬水平。”前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研讨会上称。

  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机构开始越来越关注金融机构的薪酬。

  2009年初,财政部曾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称为中国版“限薪令”,是时曾将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限定在税前280万元。2010年3月,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银监会“限薪令”出台后,银行业的整体薪酬上涨确实有所放缓,一位银行业人士称。数据显示,2010年上市银行净利润同比普涨30%以上,但大部分银行高管薪酬微涨10%以下。

  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与银行业薪酬指引不同,保监会《草案》仅规定了绩效薪酬要高于基本薪酬,但限定在三倍以内。虽然保险业《草案》尚未出台,但2010年几家上市保险公司的薪酬已有所调降。

  2010年的保险业薪酬中,中国平安(601318)高管仍是榜首。其中,执行董事张子欣年薪1067.2万元,平安董事长马明哲987.3万元,较2009年增长一倍;首席财务官姚波608.2万元,副董事长孙建一547.3万元,总经理任汇川319.4万元。

  中国太保(601601)董事长高国富年薪从2009年的216.3万元降至163.5万元,总裁霍联宏亦从202.2万元降至155.5万元,降幅均在25%左右;年薪最高的财务总监吴达川,从653万元降至596万元,降幅8.73%。

  中国人寿(601628)的高管薪酬一直是三大上市保险公司中最低的,董事长杨超2010年为116万元,总裁万峰109.56万元,相比2009年的187.43万元和170.42万元,下降超过35%。

  股权激励松绑?

  草案显示,保险公司薪酬中的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现金激励等。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在关于薪酬结构的描述中提到,保险公司薪酬应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包括

  股权激励和现金激励等。

  虽然草案在之后的行文中,亦注明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保监会另行制定。但保险业内仍将此解读为,监管机构长期以来对保险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有所松绑。

  保险业内提出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不是少数,但大都被叫停。

  早在2006年11月,中国人寿就曾公布了针对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并定于当年12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因发行A股而暂缓审议。中国平安也曾表示有意出台A股的长期激励计划,但并未列上议事日程。

  而一些民营背景的中小保险公司对此更为激进。2007年,都邦保险曾启动员工入股计划,共集资7.2亿元,后因公司高层动荡及其大股东涉嫌挪用员工集资款事件被曝光,员工纷纷要求退股。

  生命人寿、阳光人寿、合众人寿等公司也曾计划推出过员工持股计划,更有传言称,新华人寿高管亦向大股东汇金公司提出过股权激励的设想,但至今未见有公司获得批准。

  银监会和保监会限薪令中相似的部分是,两家监管机构都规定了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草案提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年度绩效薪酬50万元以上的,应当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延期支付期限应参照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延期支付时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草案还对保险公司高管薪酬标准进行“分类风险调整”,其依据是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比如,分类监管确定为C的公司,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D类公司高管,则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1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要明显高于平均值”。

  保险公司总体业绩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后者具体有五大方面: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风险指标,资金运用风险指标,业务经营风险指标和财务风险指标。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要参照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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