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浩 ○编辑 裘海亮
因未达到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思源电气全资子公司将补缴2009年至2010年度所得税税款8896万元。
思源电气今日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思源如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发出的停止享受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思源如高2009年未达到软件业所得税优惠所应具备的条件,未通过2010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因此要求补缴2009年度和2010年度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思源如高停止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测算,思源如高应补缴2009年度所得税税款总计8896万元,2010年思源如高没有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涉及补缴,公司将于近期补缴上述税款。该事项将减少思源电气净资产及公司资金8896万元。
不过,由于该事项应为会计前期差错,因此将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的净利润。公司拟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更正相应年度财务报表。
作者:⊙记者 施浩 ○编辑 裘海亮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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