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内幕交易认定与处罚专题研讨会”上表示,证券执法部门应当适应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针对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发挥我国证券执法的体制优势,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该研讨会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主办、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办。
姚刚指出,内幕交易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对证券市场危害极大,必须严厉打击。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等五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各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效果十分明显,内幕交易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姚刚认为,我国证券市场这些年内幕交易增多,既有相同于成熟资本市场和其他新兴资本市场的地方,也有自身的一些特殊市场背景与原因。
根据近年查处实践,内幕交易案件呈现以下主要特征:案件绝对数量有较大增长,相对数量上也占证监会执法工作较大比例;案发环节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易发区、高发区,其他还包括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变化、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上市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涉案主体上,除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高管、工作人员外,还有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的人员,甚至涉及相当级别的党政干部,也存在法人单位参与内幕交易的情况;违法情节上,一些案件违法所得与交易金额较大,内幕信息呈现多级传递、多向传递的态势,出现了一些窝案、串案,内幕交易操作更加隐蔽、复杂,逃避监管、抗拒执法的倾向与能力明显增强;从危害看,除违反公平原则、严重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之外,许多案例表明,内幕交易行为导致证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加大了并购重组的不必要成本,加大了并购重组难度,延滞了并购重组进程,有些甚至导致并购重组失败,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针对这些情况,证监会坚持“打防结合,堵疏并举”,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姚刚表示,面对查处内幕交易这样一个世界性难题,执法部门将从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能动地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总结巩固已取得的执法成果,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共性问题。同时,加强案件宣传,注重警示、教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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