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规划的战略定位是,努力将能源化工“金三角”经济区建设成为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区、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国家能源资源低碳利用技术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对蒙陕甘宁四省区来说,今年的4月份是很值得期待的。按照计划,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单位和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四省区共同起草的《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1月份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地方和国家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于2011年4月上报国务院审定。一个关乎蒙陕甘宁四省区、关乎国家能源供应的国家发展战略呼之欲出。
能源“金三角”担负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区重任
能源化工“金三角”经济区的核心区包括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600295)市、陕西榆林市和甘肃陇东地区,区域面积13.38万平方公里;依托区包括宁夏沿黄城市带,内蒙古河套地区,陕西延安市,面积34.65万平方公里。
与其他省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不同的是,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被国家赋予担负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区重任的角色。数据显示,2009年,这一区域内原煤产量占全国的20%,天然气产量占全国的25%,油气当量占全国的近八分之一。
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规划的战略定位是,努力将能源化工“金三角”经济区建设成为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区、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国家能源资源低碳利用技术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根据有关方面规划,到2020年,能源“金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5万亿元,煤炭产量达到10亿吨、原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200亿立方米、火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煤制油达到1500万吨、煤制气达到400亿立方米、煤制烯烃达到250万吨、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分别占到全国产量的30%、5%、10%、10%、50%、60%、50%和33%。
去年11月中下旬和12月中旬,由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环保部等部委组成的国家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综合开发调研组,分别对四省区的综合、能源、交通运输设施、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综合开发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的条件已经成熟。《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起草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公开表示:能源“金三角”地区具备能源快速发展的潜力和条件,是我国未来能源供应增长的主力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后凯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开发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有着多方面的好处:其一是能够建立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保障资源能源安全。其二是有利于蒙陕甘宁四省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变落后面貌,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其三是把能源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改变这些地区水资源缺乏、生态脆弱的现状,建立西北地区生态屏障。其四是有利于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开发能源“金三角”的冷思考
随着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开发即将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带来的利好,四省区有关地市已掀起了一股招商引资热,在这种热度的背后,有一些问题需要冷思考,比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如何避免产业雷同和无序竞争等。
魏后凯告诉本报记者,在综合开发能源“金三角”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在开发能源重化工的同时注重资源深加工,促使产业链延伸,形成优势产业。
二是在开发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是在能源开发的过程中,解决富民的问题,使老百姓得到实惠,提高当地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
此外,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正如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提出的,开发能源“金三角”要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能源输送必须统筹考虑,兼顾各方利益,合理确定各省区能源开发规模和产业发展重点,不能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
可喜的是,四省区有关地市已意识到这一点。鄂尔多斯市经信委副主任石文奎在公开场合表示,鄂尔多斯市将积极与友邻城市加强协作,共同发展。榆林市副市长毛中胜也表示,要加强区域创新合作和重大项目合作,建立区域合作长效机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袁进琳建议,加快推进能源化工“金三角”整体开发,要发挥各自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加强统筹规划,谋求共赢发展,建立合作机制。“必须建立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企业参与为主体的长效合作机制,推进更多领域、更高层次、更大规模的开发合作”。
尽管开发“金三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已成定局,但是魏后凯认为,处于能源“金三角”的蒙陕甘宁四省区要通过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培育内生力量,形成自我发展的机制,把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依靠外力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吸收国内资本和外资,这样才能使国家综合开发能源“金三角”的初衷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