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从源头上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新的成效。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作用。 充分发挥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的作用,研究决策预防腐败方面重要问题。推动福建、四川等8省(市)成立省级预防腐败机构。指导21个省(区、市)、2个中央国家机关和2个中央企业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围绕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在全国15个省(区、市)和15个中央国家机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开展法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国务院法制办明确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在立法工作中落实预防腐败有关要求,对《现金管理条例》等17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评估,并在11个省市开展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参与起草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开展有关防止利益冲突、规范行政程序等预防腐败基础性法律法规的课题研究。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编写《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剖析与预防腐败指引》。组织有关省市进行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试点。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加强管理,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 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稳步推进决策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全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召开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起草《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抓好财政预算公开。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
拓展工作领域,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推进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在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提出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试点工作方案。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防治腐败调研,初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引导社会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工作。借助高等院校廉政研究机构的力量,开展预防腐败法规制度和对策研究。加强与专家学者的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处理网民留言及电子邮件逾6万件。
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工作,深化预防腐败国际援助和国际合作。 深入研究履约审议机制规则,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履约审议的准备工作。及时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履行《公约》情况,为我国接受履约审议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氛围。举办第三届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研讨班,12个亚非国家的23名官员参加培训。稳步推进预防腐败双边交流与合作,与蒙古国家防治腐败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加拿大政府合作完成关于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的政策选择项目。
坚持标本兼治,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适度压缩因公出国(境)人数和经费。2010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次和经费数与2006-2008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47.1%、43.9%和32.6%。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组织出台了关于违反因公出国(境)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全部实行公款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推动建立因公出国(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继续组织严肃查处并通过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一批公款出国旅游典型案件。来源预防腐败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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