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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范证券经纪业务营销行为

加入日期:2010-9-6 7:56:43

  吉林证监局和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日前联合举办“吉林辖区证券经纪业务规范营销培训会议”,进一步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营销行为。

  据介绍, 2007年吉林证监局在行业内率先对营销人员进行了规范管理,通过《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佣金自律公约》,制订实施《吉林辖区证券经纪业务员工制营销规范指引》,建立完善证券营销人员诚信管理系统,使辖区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一直保持了良好状态。

  吉林证监局副局长万玲玲指出,证券经纪业务面临转型,同质化竞争仍然是困扰经纪业务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价格战仍然是竞争的主要形式,恶性竞争使全行业面临生存的压力。要求各机构:一要树立正确的营销理念,营销与合规并重,效益与服务并重;二要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给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专家理财服务和技术支持;三要找准自身发展特色和定位,突破同质化竞争,打造品牌效应;四要转变以利润为导向的短期考核机制,着眼于公司服务质量和做优做强的长远目标。

  此次会议上,吉林证监局机构处详细解读了《吉林辖区证券经纪业务员工制营销规范指引》,明确了下一阶段的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监管工作要求。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就吉林辖区自律规范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吉林证监局将继续从客户服务质量、营销人员规范管理、市场竞争环境入手,推动辖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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