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三起证券违法交易案件_股票_证券_财经

证监会通报三起证券违法交易案件

加入日期:2010-8-28 10:24:18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了李际滨、黄文峰内幕交易案,徐琴内幕交易案和沈昌宇操纵市场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证监会昨日披露,已于日前认定沈昌宇利用其控制的包括“金顺法”、“徐菊仙”在内的多个账户操纵市场行为,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85.03万元,并处以555.09万元(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

  沈昌宇因大单吃进中兵光电等股、频繁成为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而被媒体称为“超级散户”。此前,2009年沈昌宇曾因买卖“中兵光电”达到百分之五后,未按规定报告、披露信息等问题被处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证监会进一步查处了2007年和2008年间,沈昌宇利用所控制的金顺法、徐菊仙、沈浩平、金小红等账户分别操纵深深房A及ST秦岭等股票的案件。

  据介绍,沈昌宇账目组的操纵手法,尽管涉及不同股票但手段相似:先是利用资金优势以涨停价连续、大量申报买入目标股票,尤其是在股价以涨停,市场及其账户组本身已有大量未成交买单、继续申报明显无法成交的情况下,仍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锁定股价,为其下一交易日出货牟利创造条件。随后,多次在开盘前集合竞价阶段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却又在可撤单的最后时刻全部撤单,或者在收盘前突然撤下大量买单,并以低价迅速卖出,造成买盘众多假象,诱使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实现高位出货。

  此外,证监会认定,2007年时任粤富华副总经理的李际滨和时任资金部部长黄文峰,通过参加粤富华每周召开的总裁办公会议,以及阅读会议记录等方式,获得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据此进行了证券买卖。此举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据此,证监会决定,没收李际滨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69385.26元,并处以69385.26元罚款;没收黄文峰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48819.02元,并处以48819.02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还认定,2007年10月,海星科技重组参与人况勇,将格力集团与海星科技进行重组谈判的内幕信息泄露给其妻子张蜀渝。后者据此建议徐琴买卖股票,并获利约11万元。此举构成了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况勇、张蜀渝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徐琴违法所得112346.05元,并处以112346.05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两起内幕交易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一起发生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另一起则利用了上市公司业绩大幅预增的重要财务信息。从违法行为来看,既有内幕交易行为,也有泄露内幕信息。
(责任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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