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陷“污染门”绿色证券亟待提速_股票_证券_财经

紫金矿业陷“污染门”绿色证券亟待提速

加入日期:2010-7-16 7:01:51

  每经记者 刘夏 发自北京

  紫金矿业日前深陷“环保门”,其延后9天才向外界公布这一消息的行为,让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如果将着眼点放在未来,此次事件会成为“绿色证券”在中国的助推器吗?

  7月14日,福建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披露了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7·3”污染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发言人多次使用了 “第一时间”这一措辞,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国家及相关部门及时上报”。

  水问题专家、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紫金矿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中存在重大问题,9天时间,已对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威胁,“第一时间”用在这里,令人费解。

  他指出,即便于9天后,紫金矿业对污染事故的首次信息披露也过于简略。“泄漏导致何种类型污染物排出、排放量多大、预期影响范围,以及下游防范措施等,均应该予以详细披露。”马军遗憾地表示。

  污染信息披露之惑

  7月14日,有媒体转述当地养殖户的说法称,自6月5日起特别是6月21日~24日之间,不少养殖户的鱼箱内即出现了大量死鱼现象。各种消息在当地流传,而紫金矿业却未作表态。

  但无论是6月5日还是7月3日,信息披露的延后都是毋庸置疑的,马军表示,延后披露的结果将是:污染影响扩散,生态环境、公众健康所受威胁放大。

  “如果及时披露信息,企业自身压力增大,但更利于各方调动资源,配合解决泄漏问题,及时控制污染源头。下游民众也可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他进一步解释说。

  以此次污染事故为例,9天能不能算“第一时间”,可以借鉴比照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是如何争分夺秒地进行信息披露的。

  大约三四个月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针对港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报告显示,紫金矿业自2005年起,分别在河北、新疆和贵州出现不同的环境违规情况,其中一些违规和事故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排入当地水体。

  报告出来后不久,5月份,环保部即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紫金矿业等11家公司同时挨批。其后,紫金矿业集团董事会给出整改公告,风格同样简略。

  马军通过接触此类上市公司,对其心理有所了解。他认为这些公司的主要顾虑之一是怕引起舆论重视,导致压力,超出地方政府的容忍度,会被停产处理。“停产整顿对企业的影响远比罚款来得猛烈。”

  “一贯遮遮掩掩的作风,使紫金矿业错失了在社会监督下改善环境管理的机会。”马军表示。

  但另一方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综合部葛察忠主任表示,“环境信息披露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明确哪些信息需要披露,也没有明确要求披露的程度。”

  他表示,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指标体系十分需要。他还透露,环保部牵头的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目前已在讨论和征求意见之中。

  三驾绿色马车,两辆慢行

  2008年2月,当时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证券”环境经济政策出台。

  “绿色证券是对证券市场的绿色化改造。”葛察忠概括说,我国的绿色证券有“三驾马车”,分别指上市环保核查制度、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

  在2008年的《意见》中,上市环保核查制度首先得到强调:13类“双高”行业公司,今后在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时,必须进行环保核查。

(责任编辑: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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