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监会昨日宣布,2010年我国证券公司中,A类公司35家,占比35.7%。其中,AA级公司12 家;A级公司23家。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五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有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不同于商业机构的信用评级,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其分类结果是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审慎监管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