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与力度基本符合预期。财政部联合多部委公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2010-2012年),确定在沪深杭等5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PHEV和纯电动乘用车EV)补贴试点工作,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按3千元/千瓦时给予拨付补贴给汽车厂商。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补贴范围与力度符合之前媒体报道与市场预期。
近期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口惠实至,纯电动车补贴较成本偏低。目前锂电池成本约4千元/千瓦时,而补贴对PHEV、EV动力电池能量要求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15千瓦时,初步测算PHEV、EV所需动力电池成本分别至少4万元、6万元;但根据近期工信部颁布的《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要求PHEV、EV的续驶里程分别在70km、100km以上,对应所需动力电池能量一般在15千瓦时、25千瓦时以上,即所需动力电池成本分别在6万元、10万元以上;因此,从补贴上限覆盖动力电池成本百分比来看,PHEV已做到口惠实至,而EV不足60%的补贴覆盖率上限略显不足。
退坡机制激励厂商技术创新降低电池成本。此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PHEV和EV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以此激励厂商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电池成本。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增加大小(即补贴上限覆盖电池成本比重)来看,预计试点前期PHEV销量将远大于EV,同时随着电池技术进步及规模效应下的成本递减后,两者间补贴-成本差距将逐步收窄,届时EV市场有望大规模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