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关于印发《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使得近期社会各界一直期待的新疆资源税改革“靴子落地”终成现实。这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改革大幕。
财政部2日发布消息说,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于6月1日正式启动,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建议,资源税改革经过新疆的试点工作后,应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开。“虽然目前通胀压力不大,但通胀预期犹存,因此对资源税改革而言,机会稍纵即逝。”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司昨日下午在其举办的一个发布会上表示,资源税改革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再向全国推开,目前发改委还没有掌握时间表。
新华社撰文强调,由于新疆地区资源税改革将使该地区资源开采成本上升,或将导致更多的投机者进入其他未改革地区寻求最后的逐利机会,加剧资源的浪费。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资源税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时间差也是宜短不宜长。
陆上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
中国的资源税分为海上资源税和陆上资源税,前者为中央财政所有,后者为资源属地政府所有。
此次中央在新疆先行试点资源税改革,表明了中央推动新疆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
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会对新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产生深远影响。
以新疆为例,1993年新疆石油价格为每吨480元,天然气价格为每千立方米200元,按从量计征原则,当时资源税税额标准为石油每吨12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4元,折算成资源税税率分别为销售收入的2.5%和2%。然而,到了2008年,新疆石油价格已经达到每吨4800元,资源税税额标准虽有所提高,但仍为每吨30元,折算成税率还不到1%。
根据新疆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公开数据,2009年新疆生产原油2518万吨、天然气245亿立方米。
现行的资源税为从量计征,新疆地区原油资源税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额为每千立方米9元。
国家发改委5月31日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提价后,新疆地区油田直供工业和城市工业燃气的出厂基准价为每千立方米1215元和1190元,供应化肥生产和非工业城市燃气基准价为每千立方米790元。
改革后,新疆天然气资源税相应税额将提高至每千立方米60元、39.5元。
按照改革后的方式计算,资源税将达到240元/吨,理论上新疆在税收方面今年将增收52.88亿元。以此类推,天然气资源税有望至少增收7.2亿元。
其他产品改革或铺开
多位专家认为,5%的税率符合市场预期,这一税率较从量计征时的折算税率有所上升,但与国际上很多国家超过10%,甚至高达50%的税率相比仍属较低水平,对资源价格的调整幅度不会太大。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在新疆率先试点对两大石油公司业绩直接影响较小。对于中石油而言,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占到公司总产量的10%,中石化在新疆的资产相对较少。
不过,对于两大石油公司而言,资源税改革终究会增加其成本。记者从中石油获悉,2009年中石油上缴地方财政的资源税是32亿元,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按油价80美元/桶计算,每年上缴的资源税约相当于目前的7倍。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考虑到先前陆续开征的各种收费挤占了税收空间,为缓解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国家应借推进资源税改革契机,加快研究出台税费综合改革配套措施,逐步取消资源税以外原先开征的各种收费,达到“立税清费”的目的。
多个市场机构认为,资源税改革在新疆正式开始试点,意味着其他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改革有望全面铺开。
日前公布的《关于深化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在天然气方面,发改委体制改革司有关负责人昨日下午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并不是简单提价,目前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就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出台的新疆改革方案中并未涉及煤炭这一重要资源。市场人士分析,暂不将煤炭列入新疆试点范围,一方面因为煤炭不是新疆的主要资源,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在夏季煤炭需求高峰来临之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或有进一步推高煤价的风险。
(责任编辑:慕容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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