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使得近期社会各界一直期待的新疆资源税改革“靴子落地”终成现实。这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拉开改革大幕。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需缴纳资源税。
采取从价计征
更好保护环境
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在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的背景下推进资源税改革,税收将与资源价格变化挂钩,无疑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此次中央在新疆先行试点资源税改革,表明了中央推动新疆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从量计征的方式已经脱离实际,税负水平过低。对此,专家认为,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过低的资源税导致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资源富集但财政困难现象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实际上提高了税负,间接提高了产品价格,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帮助资源输出大省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对破坏资源的补偿投入,更好地保护环境。
5%税率适度
符合市场预期
在新疆方案出台之前,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的税率将如何确定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认为,5%的税率符合市场预期,这一税率较从量计征时的折算税率有所上升,但与国际上很多国家超过10%,甚至高达50%的税率相比仍属较低水平,对资源价格的调整幅度不会太大。而且逐步实施方案有助于缓解企业压力。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在中石化与中石油两大石油公司中占比并不大,不过资源税改革终究会增加其成本。2009年中石油上交地方财政的资源税是32亿元,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按油价80美元一桶计算,每年上缴的资源税约相当于目前的7倍。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改革方案并未涉及煤炭。市场人士分析,这一方面因为煤炭不是新疆的主要资源,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资源税改革或进一步推高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