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提出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点以及编制程序,明确了规划成果形式和要求。
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定位及作用,规定了编制的基本要求、主要编制内容、规划成果组成,以及编制管理与审查制度,旨在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为了指导各城市做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发布了该导则。
导则指出,各地要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目标,优化选择交通发展模式,确定交通发展与市域城镇布局、城市土地使用的关系,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分区发展目标、交通方式结构,提出交通发展政策和策略。应统筹兼顾城市规模和发展阶段,结合主要交通问题和发展需求,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
导则强调,规划方案应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且满足城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交通要求。要按照与道路交通需求基本适应、与城市空间形态和土地使用布局相互协调、有利公共交通发展、内外交通系统有机衔接的要求,合理规划道路功能、等级与布局;依据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构成和客运系统总体布局框架,统筹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设施安排和网络布局;按照安全、方便、通畅的原则,结合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规划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遵循城市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综合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和地下空间,确定各类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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