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综合报道,唐山市已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将和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广州7个城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 唐山市财政局透露,唐山市可直接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0亿元人民币,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补助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将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崔子常)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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