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润重整起步
已有38家债权人确认债务36.3亿元
□ 本报记者 谢 岚
严重资不抵债的*ST盛润已正式进行重整。今日,公司发布最新公告称,2010年5月6日,深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当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指定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据悉,*ST盛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登记的截止日为2010年6月15日;截至2010年6月11日,已有3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合计折合人民币约为36.29亿元。
此外,公司公告称,其他与重整的相关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另据深圳中院此前刊登的公告,*ST盛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年6月21日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责任编辑: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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