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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贿赂了胡士泰?

加入日期:2010-4-3 12:05:10

  经济观察报记者万晓晓力拓“胡士泰”案仍行至中途。

  3月31日,本报独家从力拓案中的两名辩护律师处得知,“力拓公司原高管胡士泰等四位被告因为不服判决,将在一审结束后10天内进行上诉”。

  同时,其中一名辩护律师还向本报证实了更多的涉案钢铁名单,称“多为民企,高层居多”。其中包括:北京首钢、山东莱钢公司、山东日照钢铁、天津荣程钢铁、唐山国丰钢铁、中化集团旗下贸易公司等。

  这位律师透露,司法机关将对涉案钢铁企业,逐个继续追责,“另案处理”,另案处理是具有弹性,可大可小的处理方式。另有知情人告知本报,涉案金额最高的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已经被限制离开山东。

  有律师称,杜双华“免责”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最终判定被告王勇“索贿”,那么,杜双华则不构成“行贿”,罪名则轻许多。

  是谁在行贿?

  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名员工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7年至14年不等。

  涉及行贿的钢铁企业除案发时曝光的北京首钢、山东莱钢,庭审时曝光的山东日照钢铁外,还包括天津荣程钢铁、唐山国丰钢铁、中化集团旗下贸易公司等。

  负责该案律师透露,涉案主要是民营企业,并且都是高层,原因是“国内较大规模的钢企都有自己的长协矿,而民营企业都是现货矿,为了获得更多铁矿石,只能想办法行贿”。

  这些钱以“人情费”、“咨询费”、“中介费”等名义送出,在起诉书中统称好处费,或称之“以中介名义支出的好处费”。

  最先爆出贿赂力拓公司胡士泰的,是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谭以新。

  2009年7月5日,力拓公司胡士泰被有关部门逮捕后,7月7日,谭以新在上班时被警方逮捕。谭以新是江苏省江阴峭岐镇人,先是入读浙江大学,后去北京发展。谭被捕之后,他立刻被首钢公司解雇。

  “本案发生最高的涉案金额,是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的900万美金。”该人士认为,“从一审的结果看,杜双华的问题柔性较大,在法院被作为另案处理。”据透露,一审认定这900万美金为力拓公司王勇索贿,这可以理解为杜双华不属于行贿,“因为是索贿,所以有可能免责”。但杜双华目前不能自由离开山东。

  2008年-2009年两年间,胡士泰先后为几十家民营钢企办理了“长协价”。为了感谢胡士泰,一家河北钢铁企业当面送给他一只装有100万现金的皮包。另一家位于唐山的钢铁企业,通过香港的关联公司,为胡士泰汇出79.8万美元。

  在法庭上,胡士泰对这两笔受贿供认不讳。业内的猜测得到证实,那家唐山企业为唐山国丰钢铁。另外,天津荣程钢铁、中化集团旗下贸易公司也涉案。

  背后的故事

  其他三名犯案人员也曾多次帮助钢铁企业获取“长协价”。比如,受贿金额高达7500万元的王勇,在2003年,就曾帮助一家天津民营钢企获得“长协价”身份,收取了对方300万“好处费”。

  除直接的“好处费”外,还有“中介费”——在铁矿石谈判中,除了贸易商外,一些央企等大型钢厂,在获得低价的长协价铁矿石后,自己会成立矿石贸易公司,将多余铁矿石高价倒卖给中小型钢厂。此外,一些钢铁业内人士,也为多余的铁矿石和缺货的钢企奔波。

  “没有王勇的帮助,我公司不可能有今天的规模。”这是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在指证王勇时说的一句话。

  尽管多次铁矿石谈判中国钢铁行业屡处不利位势,而矿石港口库存也屡创新高,但这些企业对力拓公司四位犯案成员却有感激之情,这主要因为国内中小钢铁企业退出、补偿机制的缺失。

  从日照钢铁历年营收可以看出,2004年,日照钢铁营业收入仅25亿人民币;4年之后,已达到471.87亿,利润高达60亿。“长协价”为日照钢铁获胜法宝之一。

  一位辩护律师通过对此案的接触,也对中国铁矿石谈判情况大致了解。他说:“中国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都是现货矿,为获得大型钢铁企业的长协矿,只能和矿企销售人员走关系。”

  聚拢中国中小钢企,是胡士泰给力拓公司的献策——中钢协代表的钢企,仅占中国钢铁产能1/3,而中小民营钢企占2/3产能。如此,可加大力拓公司在华销售量,使得中国钢铁产能持续居高不下;也是与中方谈判、瓦解中钢协联盟的重要筹码。

  而这样的策略也让胡士泰等人有机会获得“好处费”、“中介费”、“咨询费”。

  2008年,与日照钢铁同乡的山东钢铁厂营业收入虽高达1205亿,利润却只有27亿。这一年,杜双华在胡润百富榜以350亿身价,排名第二。

  除直接的“好处费”外,还有“中介费”。如王勇在帮助杜双华获得“长协价”身份后,就以自己的关系惠及其弟。在其弟开办的铁矿石贸易企业中,由王勇介绍,与相关“缺货”的钢企发生交易。法院庭审时指出,王勇让四家拥有长协矿价格的企业,将铁矿石以645元-915元/吨的价格,卖给其弟,然后,再以1080元-1450元/吨的价格卖给杜双华的日照钢铁。

  为答谢王勇,2007年,杜双华分两次将200万美元和700万美元,汇入王勇指定的账户。并在案发前不久,在日照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停车场,又给了王勇300万人民币。

  尽管王勇辩称,900万美金,不是索贿,而是借款,已经归还,但因无法提供还款证据,被法院驳回。

  王勇和杜双华的往来,造就了本案两个“之最”——成为最高贿赂金额企业,也使王勇成为本案受贿最高的案犯,达7500多万人民币。

  何以案发?

  沸沸扬扬的力拓案源于谭以新的案发。接近中钢协人士透露,中钢协曾召开一次很私密的重要会议,在场只有五个人,讨论内容为铁矿石谈判中的具体方案和数字。会议中,谭以新的手机响了。

  给谭以新打电话的正是胡士泰。谭连忙下楼,边走边说,“电话里说不方便,我们约个时间地点吧,手机可能被监听了。”当时正值国际铁矿石谈判紧要关头,“而谈判过程屡出蹊跷,与会人员手机已经被有关部门监听了。”该人士称。

  从谭以新明知手机被监听,仍“大意麻痹”的举止来看,双方关系实属非常紧密,并且有多次合作。顺着这个电话,有关部门在谭上班时,将其逮捕。

  胡士泰从谭以新处,多次获得重要情报,如:首钢与力拓公司竞争对手的谈判内容,中钢协在南京的秘密会议等。

  其他三名力拓公司员工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获得的商业机密发送给胡士泰。如,莱钢集团下属国际贸易公司国际海运部科级负责人王洪九,在获得中钢协关于进口铁矿石的一份文件时,立即转交给刘才魁。莱钢集团为铁矿石谈判16家谈判组成员之一。王洪九几乎与谭以新同一时间被逮捕。王主要负责莱钢国贸公司铁矿石运输方面的工作。铁矿石的离岸价和到岸价往往相差一倍,海运费一直是铁矿石进口的重要成本,相关数据也是企业进口铁矿石的重要依据。铁矿石船期的有效调节,可以使海运成本有效降低,从而减少港口库存,减少资金占用。刘才魁从山东莱钢集团获得了“合同副本”、“铁矿石开证文件”等重要材料。

  而王勇,则将其了解到的中钢协无锡的内部会议内容提供给集团公司。

  胡士泰在法庭陈述犯罪原因时称,力拓一直以来有被必和必拓兼并的危险,中国作为最大客户,两家公司在华销售竞争激烈。如果被兼并,力拓在华的销售员,就很可能被对手取代。

  除了“竞争需要”探听商业秘密以外,铁矿石在中国“奇货可居”,由此带来的巨大利润,也使力拓旗下员工甘愿冒险。

  力拓公司胡士泰下属销售团队经理葛民强就奔走其间,以中介人身份获利。

  2008年,葛民强拿到了第一笔“中介费”。他为一家央企和一家民企牵线搭桥,因为“获得长协客户”,这家央企拿出了212万“答谢费”,葛民强分得12.5万美元。此后,葛民强又根据不同的市场行情,以中间人身份,帮助国内铁矿石“倒卖”,获得“中介费”。

  这样的“中介费”在力拓受贿案中,占大多数。

  刘才魁是力拓公司胡士泰团队的销售经理,三年间,共受贿10次,计378万多元,中介费占150万。葛民强涉案的694万多金额中,律师认为,仅200万属于受贿,其他则是“中介费”。

  这样的资金往来——为力拓公司在华建立了稳固脉络,涉案的钢铁企业也为各自需求,将商业情报送交给胡士泰等人。检察机关从胡士泰电脑里,查获中方铁矿石的重要信息,包括:钢铁原料库存的周转天数、进口矿的平均成本、吨钢单位毛利、生铁的单位消耗等财务数据,以及钢铁企业的生产安排、炼钢配比、采购计划等企业内部资料。

  知情人透露,早在2008年,有关部门就对力拓公司等三大矿企在华员工进行调查,经过一年时间的侦查,掌握相关证据后,才安排实施逮捕。

  胡士泰案已大体水落石出。由于对量刑认为存在过重等问题,胡士泰等四名涉案员工将继续上诉。时间期限在一审宣判后10天时间。这意味着,力拓案即将进入二审阶段。

  而这只是故事的上半部。由于涉及行贿的关联钢铁企业仍未完全浮出水面,有关钢企名单仍在进一步确证中,而追责更待后续了。只不过,在有关部门那里,现在还未到公布阶段。

  涉案公司背景资料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荣钢集团,是一家以钢铁为主业,涉足国际贸易、矿业投资等多项领域的民营企业。曾在2003年,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签署十年矿石进口合同。董事长为张祥青,2007年,登上胡润钢铁财富榜,以个人资产130亿元在民营钢铁行业中排全国第二位。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集制氧、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第一名。公司现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

  港中旅董事长张学武兼任唐山国丰钢铁董事长,张学武原为五矿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五矿进出口总公司副总裁。

  中化集团旗下的冶金能源业务主要包括焦炭、铁矿砂、钢材、铬矿等商品经营。中化国际是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下属铁矿石分会的理事会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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