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20日通报了对湖南泰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方正期货有限公司)和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佘鑫麒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调查发现,2005年至2008年间,泰阳期货深圳营业部先后聘任叶某等4人作为市场客户部经理,从事客户开发业务。但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其中2人未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另2人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从业资格。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构成“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对泰阳期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泰阳期货总经理、时任泰阳期货深圳营业部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3万元的罚款。
四川圣达实业的案件则涉及其董事、总经理佘鑫麒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两次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入“四川圣达”股票,共获利14.19万元。
证监会认定,佘鑫麒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对佘鑫麒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7.03万元的罚款,同时市场禁入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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