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钱春弦)中航工业集团旗下的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公司将投入33亿元资金,开发我国东北地区嫩江平原西部的新能源。
根据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日在此间与吉林省大安市签订的开发燃气轮机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合作协议,中航
新能源公司将在大安市投资20万千瓦风电场、10万千瓦燃气轮机发电厂、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场,总投资约33亿元。风电场项目分为4期开发,每期建设4.95万千瓦,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发电4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将分4期建设,每期建设1万千瓦。
大安市地处吉林省西北部,嫩江平原西部,有丰富的风力资源,是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重点发展地区之一,同时还有很好的太阳能资源,有很大的太阳能发电的发展潜力。吉林省已经规划在长春到白城高速公路两侧建设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百公里新能源景观带,是新能源发展重点区域。
燃气轮机发电是以天然气为燃料,具有低污染、启动快、效率高的特点。它一方面可以对天然气资源起到季节调峰作用,缓解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夏季天然气资源大量囤积;另一方面,风力发电不可调控性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而通过燃机电厂对风电调峰作用,可以提高电网稳定性,改善电网品质。燃机电厂余热还可以对工业和民用供热,改善地方环境。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和上市的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是中国航空工业在新能源产业领域专业化投资公司,有丰富的燃气轮机发电厂投资经验和强大的融资能力,先后投资建设了6座燃气轮机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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