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对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及中方雇员王勇、葛民强、刘才魁,于2003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对华铁矿石贸易中,多次索取或收受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还采取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严重影响和损害中国钢铁企业的利益,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中,2009年中国20余家企业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仅下半年的利息损失即达人民币1170.3万余元。胡士泰、葛民强、刘才魁在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被侦查期间,分别主动供述了收受贿赂的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因胡士泰系澳大利亚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庭七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了澳大利亚驻沪总领事馆。
力拓声明胡士泰案不影响与中国合作
另据新华社电 澳大利亚力拓公司昨日发表声明宣布解聘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并称胡士泰案不影响公司继续与中国建立良好而重要的合作关系。
声明说,目前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原驻中国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四名员工在中国工作期间曾参与了不光彩的活动。“毫无疑问,这与力拓公司的道德标准格格不入。为了与公司标准一致,力拓公司决定解聘这四名员工。”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根据澳大利亚方面得到的情况,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胡士泰曾收受贿赂,胡士泰本人已认罪。
非法获利
胡士泰
人民币646万余元
王勇
人民币7514万余元
葛民强
人民币694万余元
刘才魁
人民币378万余元
一审判决
胡士泰
有期徒刑十年
王勇
有期徒刑十四年
葛民强
有期徒刑八年
刘才魁
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