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些公司公布的债券募集说明书,笔者发现一个现象,这些债券不约而同都具有类似的共同点。首先,发行人都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用途也都是用于地方政府类基础设施或者土地开发项目;其次,发行人都是以融资项目的应收款项和土地使用权作为债项的抵押和质押物;再次,发行人的背后都隐藏着商业银行的影子,其角色或作为流动性支付方或作为监管方;最后,就是债券的发行结构都大同小异,且发行利率都是以SHIBOR利率加点差计算,但以现阶段的市场利率水平看,融资成本明显会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这种类型的债券不断涌入市场,投资者或多或少会担心地方融资平台所引发的风险。不过,笔者认为,如果换个角度去思考,这未尝不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因为,这一方面意味着地方项目采用证券化模式融资逐渐成为市场的主流品种,也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虽然这种模式的产生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主要是源于从去年第三季度开始银行信贷额度普遍紧张,加上管理层对于地方政府无节制融资的担忧,地方融资平台基本无法从商业银行这里获得新增额度,甚至面临被压缩的可能,但同时政府类项目的资金缺口依旧很大。主承销商就是把握到这个机会,充分发挥了投资银行业务的平台作用,在商业银行的穿针引线之下,地方项目融资证券化开始被大量推广。姑且先不管单个项目的风险如何,这种模式能够被市场认可其关键原因是地方项目证券化之后有利于项目风险的分散,特别在不同地域和不同风险承受层面的分散。
另一方面,就是如何去优化这些地方项目融资证券化,立体推进的问题。之前地方融资平台的经营风险主要集中在当地商业银行,证券化之后风险虽有分散,但市场化程度还远远不够,部分保险、基金、农信社等潜在投资者可能其风险管理水平并不差却无法投资这类产品。对此笔者认为,这就需要市场管理层去辩证地看待风险,强调不出事情未必就是好事情。在逐步完善风险监管的同时,应该给予金融机构更多的自主权。经历了金融危机之后,国内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识别、防范、管理能力普遍提升,因此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投资条件,只有不断尝试,不断推陈出新才能推动整个债券市场的前进。
【作者:浩子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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