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哈投股份(600864)今日公告,公司上报的《关于新建供热热源和管网并确定供热范围的请示》日前获得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批复。
批复同意,哈投股份现有供热区域为:北起哈尔滨先锋路、南至珠江路、东起南直路、西至宣化街、
中宣街、中山路;新划定的供热区域:东起龙凤路,西至滨绥铁路,南起公滨路,北至先锋路围合区域。同意哈投股份新建供热热源,规模为8台116MW热水锅炉,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0年开工,2011年投入使用;并同意在供热区域内,与热源同步建设有关配套热网工程。待公司新建热源建成后,按照政府要求,无条件拆除所在供热区域内分散热源(7MW以下),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同时,批复要求若一期工程未按批复意见于2010年开工、2011年末投产,本批复自动废止。 另,该项目已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哈投股份表示, 公司将尽快就一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将项目建设总体方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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