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新春佳节承前启后,股指期货渐行渐近,继月初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适时启动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于近日正式发布,而国内春节长假后首个交易日亦将成为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首开之日。我们看到,在监管层的正确引导和交易所的积极推动下,股指期货各项基础性制度规则和系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这实际上也是国内十几年金融衍生品理论研究探索和近年来制度性建设厚积薄发的集中体现。在股指期货“高标准、稳起步”的推进过程中,期货公司作为承载主体的中枢职能将更加明确,这也是贯彻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平稳实施的关键环节。
奠定股指期货市场“正本清源”
1982年全球首只股指期货合约上市,掀开了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大幕,实质上也为美国再度引领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现代金融衍生工具的承载主体,股指期货打破了传统股票和商品期货交易的机制和模式,因此对投资者专业化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从本质属性来看,股指期货与股票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股票与房地产、债券等同属资产范畴,而股指期货的本质属性是期货,是管理和对冲现货价格风险的工具。换句话说,股票投资遵循的是价值发现,侧重标的企业中长期盈利和发展前景,属于资产配置行为;而股指期货相对应的是股票市场整体系统性风险,因此各类投资参与主体利用股指期货工具的目的也不尽相同。
客观而言,尽管中国对全球实体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日益提升,但中国资本市场仍属于新兴市场的范畴,股指期货平稳推出正是基于对当前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容纳量和承载力的充分考虑。与股票的资产属性不同,期货主要是风险对冲的工具,期货市场交易实际上是风险卖方和风险买方之间的风险转移行为,后者因承担风险而获取风险溢价,因此股指期货特殊的交易特点更加凸显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重要性。我们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解为股指期货市场“正本清源”的根本保证,即通过对投资者准入的高标准、严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和优化投资者群体结构,为今后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交易生态环境的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赋予经纪业务新的内涵和空间
如果说商品期货测度的是宏观和产业风险,那么股指期货测度的是宏观、产业和资本金融风险的集合体,其价格波动率的多维性特征亦对长期从事商品期货风险管理的期货公司提出更高要求。我们认为,股指期货的适时推出,一方面是基于宏观上大国经济离不开大国金融的战略选择,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中观和微观上期货行业和期货公司已经初步具备承载金融衍生品的基础条件,2009年期货公司分类监管的启动充分体现出期货市场监管的有序性和前瞻性。
从期货公司经营的角度来看,股指期货将赋予经纪业务新的内涵和新的增长空间,但并未改变其作为期货公司根本业务的定位。实际上从国内主要券商的盈利结构来看,金融中介职能仍是其首要职能,经纪业务作为核心业务的地位并未改变,投资者服务离不开专业化,而专业化能转化为企业价值,进而实现公司专业服务水平和经营能力的良性循环。在股指期货时代,期货公司在发展思路上将摆脱以前纯营销的路径,并逐步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企业运营机制。
机构来源:新湖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