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环境督察中心、广东省环保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验收检查组,对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公司二期3、4号机组进行环保验收。该公司各项指标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潮州发电公司二期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3、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11月9日及2010年1月1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2010年7月22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试生产期间,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环保验收现场会上,检查组听取了该公司关于二期3、4号机组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环评和环保等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工程相关资料,到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和核实了有关资料,并查阅了SIS画面,对该工程提高效率等技术问题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检查组经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一致认为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能够落实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环保验收。来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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