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12月27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为增强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力,冀中能源集团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峰峰集团14.89%的股权,并以其持有公司3300万股流通股作为收购对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36.42%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8.29%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公司将持有公司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王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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