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证券法律业务整体质量_顶尖财经网

金杜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证券法律业务整体质量

加入日期:2010-12-27 3:09:43

  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靳庆军24日表示,《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的发布实施,为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业务规范和指导,无疑将促进证券法律业务整体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促进证券法律服务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靳庆军表示,两规则颁布后,金杜律师事务所立即组织进行了内部讨论与学习,并将尽快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确保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全体律师全面深入地领会和掌握两项规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首先,组织全所证券律师,尤其是合伙人律师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并指定专门的部门,由负责合伙人牵头,就内控管理如何实现两规则要求提出工作方案。

  其次,结合两规则,对本所内部证券业务工作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重新梳理完善。完善内部证券业务工作制度,尤其是进一步明确证券律师的职责权限,将权力与责任落实到各负责合伙人层面;完善和实施有利于不断提升证券法律服务质量的机制,严格执行内部证券业务工作制度。

  第三,对证券法律业务执业风险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有效管理。加大执业风险的管理,要通过制度、流程、制约机制全面管控,尤其要通过继续坚决执行资深合伙人内部审核制度来进行风险控制和疑难问题解决的管理。

  “在以后的工作中,本所将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努力提升证券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和进一步法制化贡献一份力量。”靳庆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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