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年检重点关注违规营销揽客_顶尖财经网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年检重点关注违规营销揽客

加入日期:2010-12-23 5:38:11

  本报讯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09年度年检工作日前全部完成。共有91家机构参加此次年检,中国证监会分两批公告了年检结果。10月公布的首批年检结果显示,71家机构通过了2009年度年检,5家机构不予通过年检,5家机构被立案稽查,暂停新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继续配合案件调查。12月又公布了第二批通过年检的15家机构。这15家机构前期被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满经逐家检查验收后,予以通过2009年度年检。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每年申请办理年检,逾期未提交年检报告或经审核未通过年检的,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年检工作是证监会实施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监管的常规手段。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证监会每年年初都会公告年检标准。

  据了解,此次年检工作在做好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还重点关注了四个方面:一是以防范利用媒体“股评”进行“抢帽子交易”、违规营销揽客等风险,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将被直接立案稽查或者其人员涉案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防止新增违法违规;三是对以软件、工具为载体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的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在风险揭示、营销管理、服务提供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四是全面掌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情况,为引导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转型奠定基础。从年检结果看,不予通过年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数量高于往年。

  统计数据显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总资产18亿元,净资产12亿元,注册资本11亿元,共有员工4000余人(其中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1100余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净利润2亿元。

  据介绍,近10年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一度暴露出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庄托”、“抢帽子交易”问题,即先行买入股票,再通过媒体“股评”推荐该股票,后卖出该股票非法获利;二是以夸大荐股业绩、保证投资收益等方式违规广告营销、招揽客户,诱导甚至欺诈中小投资者,突出表现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前期违规开展的会员制业务。这两个突出问题都以媒体证券节目和媒体广告为平台,实际上没有向投资者提供客观、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对此,证监会采取了立案稽查、不予通过年检、会同媒体管理部门规范媒体证券节目、限期清理违规业务等措施,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业务行为持续予以规范,对违法违规机构实施市场退出。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