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华电新疆哈密分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通过自治区环保验收。验收组认为,该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按照自治区环保厅与华电新疆哈密分公司及哈密地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开工建设并顺利建成运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是 “十一五”收官之年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重要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环保项目。工程动态投资8315万元,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两炉一塔配置。于2010年6月开工,经过五个半月165天的紧张施工建设,11月投入试生产。脱硫效率、脱硫设备投运率均达到95%以上,根据实测核算,2×135MW机组SO2产生量为640.8kg/h,排放量为26.3kg/h,则SO2消减量为614.5kg/h,按全年有效运行时间7200h计算,SO2年排放量为190t,年消减量为4424t,能够达到SO2总量排放控制要求。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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