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于11月1日通报了一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的案例后,12月10日对第二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进行了通报,广东省东莞市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增城市大鼎手袋有限公司、江苏省海门市飞华纺织品有限公司、山东省万荣(聊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巍巍蓝山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辽宁省天明(沈阳)酒精有限公司、赢时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青懋纸业有限公司等榜上有名。 外汇局表示,在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强化服务意识,满足企业、个人合理外汇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
外汇管理局于11月1日通报了一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的案例后,12月10日对第二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进行了通报,广东省东莞市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增城市大鼎手袋有限公司、江苏省海门市飞华纺织品有限公司、山东省万荣(聊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巍巍蓝山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辽宁省天明(沈阳)酒精有限公司、赢时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青懋纸业有限公司等榜上有名。
外汇局表示,在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强化服务意识,满足企业、个人合理外汇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