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省经信委、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联合开展2010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丰原生化等上市公司的产品通过认定,认定起止年限为2010-2011年,入选产品可以申免所得税。 其中包括丰原生化生产的硫酸铵,铜陵有色子公司金口岭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铁精砂,海螺水泥两家子公司芜湖公司和枞阳公司的废气余热电力产品。(心宇) (责任编辑:程丹)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昨天,安徽省经信委、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联合开展2010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丰原生化等上市公司的产品通过认定,认定起止年限为2010-2011年,入选产品可以申免所得税。
其中包括丰原生化生产的硫酸铵,铜陵有色子公司金口岭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铁精砂,海螺水泥两家子公司芜湖公司和枞阳公司的废气余热电力产品。(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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