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6日~7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基本农田划定试点交流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将全面启动,届时国土资源部将出台《关于做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据了解,此次调整划定是为了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位,探索行之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方法,优化结构布局,落实保护机制。《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设项目占用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农田发生变化,应按照程序重新确定基本农田空间、数量、地类等现状信息。此项工作的开展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座谈会上,广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宁夏、广东等试点省份的国土资源部门分别就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对《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征求了对《关于做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研究讨论了对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思路,与会者围绕明年目标考核年的“目标考核怎么搞、怎么有效”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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