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加强证券发行上市业务监管_顶尖财经网

上交所加强证券发行上市业务监管

加入日期:2010-11-12 2:50:50

  《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日前发布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以进一步加强证券发行上市业务监管。该《指引》重点强化和约束发行人、保荐机构、承销商、询价机构等证券发行参与人行为,旨在促进各参与人归位尽责,提高证券发行的定价效率和透明度。《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建立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其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水平;同时明确了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询价机构及其他投资者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和惩戒措施。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类新制度成为该《指引》的亮点。首先,《指引》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补充措施。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引》延续了证监会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精神,从夯实市场微观基础层面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

  2009年起,监管层启动了两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紧紧围绕询价定价机制和股票配售机制,完善制度安排,强化市场约束。第一轮改革通过杜绝询价对象高报不买、低报高买,促进其在报价中表达其真实意愿,对其报价行为形成市场约束力;通过淡化行政指导,形成了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今年11月启动的第二轮改革又从股票配售机制出发,通过引入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进一步提高定价质量;通过引入网下摇号机制,从股份获配量上强化对询价机构报价行为的约束力,促使其加大对新股投资价值的研究力度,促使其合理报价;

  通过公开询价机构具体报价情况和承销商的估值结论,提高询价定价的透明度。

  该负责人表示,两轮改革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对完善市场微观基础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一,要求承销商切实承担责任,全面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奠定最重要的微观基础。其二,承销商内部各部门要归位尽责,保持相对独立性。资本市场部要切实起到协调、沟通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作用。其三,建立对询价机构的跟踪监管机制,强化对询价对象信用的约束。其四,建立先进的商业文化、投资文化。

  在此背景下,《指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微观基础建设的要求,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补充措施。

  其次,《指引》是交易所进一步发挥自律组织监管职责的需要。该负责人称,有别于国外证券市场,长期以来,我国的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主要通过交易所的系统、平台进行,这不仅为发行人节约了发行成本,也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提供了便利,是证券发行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作为证券市场的自律组织,确保交易系统安全运行,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是证券交易所的核心职能。《指引》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业务各参与人的行为,不仅是提高证券发行上市工作效率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系统安全运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

  该负责人还表示,上交所将及时总结《指引》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市场变化和监管制度的要求,对《指引》及时做出调整,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顶尖财经网无关。顶尖财经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