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两任大股东纠葛未了
本报记者 谢 静
10月12日,ST汇源(000586)发布公告,称公司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一幢办公楼在国庆大假期间被“无故非法拆除”。而拆除这幢办公大楼者,正是ST汇源原控股股东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集团”)。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汇源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对于拆迁上述办公楼一事,汇源集团列举出了三大理由。不过,各执一词的现状凸显了存在于上市公司两任大股东之间的矛盾。
ST汇源大楼被拆一事始末
4月28日,ST汇源与汇源集团达成《资产转让协议》,将其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的一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以2283.8万元出售给汇源集团;
8月份,ST汇源从位于上述提及同一地址的一幢三层办公楼搬迁,该处办公楼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为空置房屋;
9月6日,汇源集团致函现任ST汇源控股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集团),提及要将上述办公楼移至同一地块120米以外之处重建;
9月10日,明君集团复函汇源集团,提及要想拆除该处办公楼需满足三个条件:解除法院对该资产的查封、取得农行同意该抵押物拆除的同意函或解除该抵押、履行上市公司审批程序;
10月9日上午,上述办公楼被“无故非法拆迁”,根据ST汇源公告,公司董事会从未收到明君集团提议拆除该处办公楼的提案。
ST汇源表示,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财产损失及违法者责任”的同时,展开资产清查以及向各利益相关方、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汇源集团拆楼另有隐情?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汇源集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原来被拆迁的办公楼已经协议归属汇源集团所有。但是由于该处办公楼因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成都信达”)纠纷一事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而所处地块业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行”)作为ST汇源贷款担保。目前为止,该处产权并未能够成功移交。
采访过程中,该名汇源集团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提出了拆除该处办公楼的三大理由:
第一、利益相关方已经达成一致,提前拆除对相关方“无实质性损害”。据汇源集团负责人介绍,对于该处办公楼的最终权属问题,明君集团及ST汇源重组中另一关联方刘中一(现任ST汇源董事)均达成相关协议,以资产置换的形式将该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汇源集团所有;另外,汇源集团业已与成都信达初步达成相关协议,因此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至于该处办公楼已经抵押给成都农行一事,汇源集团正在与农行进行协调,计划用汇都·企业总部园内其他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以方便该处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够成功置换出来;
第二、该处办公楼是“危房”,对其拆除是出于安全考虑。汇源集团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ST汇源搬出该处办公楼后,不仅仅是“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这样简单,同时整幢楼已经“被拆得七零八落”。既影响市容市貌,也存在安全隐患。并且,相关政府部门多次督察汇源集团注意“安全隐患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
第三、该处办公楼位于汇源集团在建工程“汇都·企业总部园”区,拆除该处办公楼是出于对企业形象以及工程进度的考虑而进行。
重组进程缓慢成矛盾诱因
汇源集团“强拆”行为仍难脱法律责任?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周爱文。对于上述办公楼在产权移交未成功下被拆迁一事,周律师指出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品进行处置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不过,另外一位律师张远忠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汇源集团如果是在协商一致并取得了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该处办公楼进行了处置,那么或许不构成非常严重的罪责。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事本可以经过ST汇源前后两任控股股东协商解决,目前纠纷出现,很有可能是由于双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公开化所致。《证券日报》记者曾就两任股东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一事询问汇源集团上述负责人,但是并未得到正面回复。
不过,该名负责人表示在重组过程中,对方一直不肯置入资产会延缓汇源集团资产置出,从而也对汇源集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么,对于此事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汇源集团将会如何处理?该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未得到相关通知。
《证券日报》记者曾致电ST汇源董秘周怡,截至发稿日,并未得到相关回应。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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