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组建能源委求解决策掣肘_股票_证券_财经

我国组建能源委求解决策掣肘

加入日期:2010-1-28 15:07:20

  商报讯 (记者 于华鹏) 取消了26年之久的国家能源委再度成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分析人士认为,该机构成立后将终结当前能源领域“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望协调解决分散的能源利益。然而对于下一步是否设立能源部,并以能源委作为过渡,发改委相关人士对此予以否认。但有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表示,成立能源部只是时间问题。

  “当前煤荒、电荒以及新能源发展等问题急需从根本上解决痼疾,但单靠能源局去协调根本力不从心。” 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鲍云樵分析认为,能源领域的问题涉及多个部委,而能源局仅为发改委的下一级机构,所以难以对上协调。“而能源委成立后将有所不同,作为国务院的下设机构,在协调时将拥有话语权。”

  根据通知,能源委将由国务院牵头,主任和副主任分别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李克强,能源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委员更是圈定了中央财办、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工信部等近20个部委的一把手。不过能源委办公室的相关编制并未披露,也就是说,能源委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仍不明朗。但有专家表示,能源委办公室人员定编或与能源局是“两套牌子,一个班子”,办公室具体工作则由能源局承担。

  “届时能源局难以解决的问题将从办公室直达国务院,然后由国务院进行协调解决。”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表示,“不仅是协调,对于重大的能源战略决策,也更能在大局上宏观调控”。

  根据能源委的定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然而记者发现,该机构除了协调决策的职责外,对于能源的多项“权利”仍未集中。

  目前,中国各项能源管理职能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国土部、电监会等10多个部门,2008年成立的能源局并没能把这些能源管理职能统一起来。不仅如此,最为关键的能源价格定价权也未在能源局手中,而是由上级机构国家发改委负责,能源局只有相应的“价格建议权”。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对记者表示,将这些职能集中只能依靠成立能源部。但一位发改委相关人士对成立能源部直接给予了否认,并称能源委并非能源局到能源部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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