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不仅是保护证券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品牌形象,更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包括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非法证券委托理财两种形式。所谓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而非法证券委托理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公众媒体招揽客户,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经营活动。
假借证券公司网站欺骗投资者是一种常见的非法证券活动。这些网站假借某些证券公司名义,通过看似专业的金融网站平台,以提供内幕信息为诱饵,欺骗投资者成为注册收费会员。有的非法网站甚至在一些网页搜索排行榜中名列前位。
一般的非法证券咨询和委托理财活动都有如下特点:一、跨地区经营并主要面向外省市投资者;二、大都假借分析系统或知名机构名义;三、用来伪装身份的人员多;四、频繁变更经营场所和业务人员;五、往往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相伴。
防范这些非法证券活动,可采用以下几种“招数”:一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号码和资料,对陌生荐股保持高度警惕。二是不要与“三无”机构(无工商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无固定联系电话)开展业务合作。三是要对证券投资咨询或理财人员要求其出示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核实。四是不要相信未注明证券分析师真实姓名、执业证号和所属机构、夸大宣传过往荐股业绩、公开招收会员的证券节目。不要相信免费“推荐黑马”、免费赠送牛股或者免费索取选股投资策略等非法证券网站。五是不要参与不受法律保护的全权委托、口头承诺、约定分成、坐庄操盘、合谋操纵等违法违规证券活动。遇到判断不清的问题时,可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六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不要向相关机构、个人汇款。七是从法律着手,在遇到非法证券活动时,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咨询或举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证券活动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作者:华宝证券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