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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自4月12日起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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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4-10 17:49:25 | ||||||||
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3200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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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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