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期货要闻 >> 文章正文 |
|
【媒体看期市】上期所正式启用新业务规则体系 |
|||||||
时间:2024-10-24 17:45:46 | ||||||||
10月23日,上期所优化后的业务规则体系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上期所规则体系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的阶段。新规则体系采用“业务管理办法+品种业务细则”的体例,力争实现规则体系的科学稳定、简明友好,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探索一体化对外开放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新规则体系的英文版也同步在英文网站发布。 据了解,今年8月23日,上期所发布了规则体系优化版本的公告,并设置了两个月的过渡期。本次优化上期所充分借鉴了芝商所(CME Group)、洲际交易所(ICE)、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境外交易所的先进经验,听取了市场各方意见,得到各方普遍认可。本次优化以结构体例为主,主要优化内容如下: 一是拆分并重构一般性管理办法,提炼并制定品种细则。将现行31项业务规则调整为20项管理办法和18项品种细则,一般性规定保留在交易、结算、交割、风控等普适性管理办法;品种相关的参数等个性化内容从现有规则中拆分并调整至新制定的品种业务细则。未来如需上市新品种或者实现某一品种的国际化,可以仅制定或者修订一项品种细则,从而提高规则制度的稳定性与兼容性。 二是删减规则数量,增强规则制度的简明友好程度。删除了黄金交割、燃料油交割、钢材厂库等11项品种个性化较强的规则,将其调整至管理办法或者品种业务细则。调整后,现行31项第二层级业务规则减少至20项,极大地便利市场参与者查阅。 三是依法完善表述,统一规则名称,实现规则制度的协调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会员、信息管理、指定存管银行和期货品种合约进行文字表述调整。此外,将第二层级所有规则的名称统一修改为“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规则体系的逻辑关系。 在品种细则层面,此次制定的18个品种业务细则条文主要源于各品种合约以及业务规则中拆出的品种个性化规定。市场参与者查阅一项细则,即可掌握该品种的交易、结算、交割、风控等各项参数。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多种形式,针对境内外主体开展培训与宣传,帮助市场各方查阅和掌握优化后的规则体系,确保规则的平稳落地,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保驾护航。 |
||||||||
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