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稳妥有序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一是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三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此次调整是优化股指期货交易运行、促进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积极举措。上述措施实施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持续跟踪评估措施实施效果,加强市场风险监测与交易行为监管,确保股指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链接: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
股指交易规则变动总结如下:
1.单产品、单日日内开仓限制从单品种20手放宽到单个合约50手,即单品种原则上放宽到200手;
2.平今仓手续费从万分之6.9下调至万分之4.6;
3.保证金:IF/IH从15%下调至10%;IC统一调整为15%,之前套保为20%,非套保为30%。
点评:
1、有望提升股指期货流动性。此次规则修改后,三大品种共计可对冲非套保产品规模有望从此前的5000万大幅提升至5亿元以上,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有望获得较大改善。
2、有利于提升策略灵活性。市场流动性改善后,有望为各类股指期货套利策略、CTA策略等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和操作灵活性。
3、券商有望受益。一方面股指期货交易量的回暖将带来增量手续费的贡献,提振券商期货子公司业绩,截至2018上半年券商期货子公司的利润大约占上市券商总利润的1%-5%(数据来源:Wind,截至2018.6.30)。另一方面则有助于降低券商自营业务的权益性投资中风险对冲的成本,券商自营业务有望受益。
总体来看,此次股指期货放松意义重大,彰显了金融监管逐步常态化,一定程度上利好券商行业。
(责任编辑:任刚 HF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