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施行日期的临近,公募基金行业内掀起了学习新规的新高潮,不少基金公司更是启动了销售系统改造,对公司现有销售系统审核标准进行升级和整改。以新沃基金为例,该公司已经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参照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重新建立评估分值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全面升级现有管理制度。
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43条,重点突出了投资者保护,并赋予金融机构三项义务:一是以判断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为目标的投资者分类义务;二是以判断产品风险等级为目标的产品分级义务;三是以“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为目标的销售匹配义务。
《办法》发布后,包括新沃基金在内的公募基金行业开始积极组织学习。“我们在去年12月《办法》出台的第一时间就组织相关人员展开了内部讨论,详细对比分析了《办法》的新增条款。”新沃基金相关人士表示,《办法》对投资者保护给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为公司今后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促使我们对照新规积极升级改造现有线上、线下销售业务,更好的服务投资者。
记者注意到,此次《办法》对客户审核分类的规定更加细化。例如对于公募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评定,未来基金销售机构需要同时执行“高、中、低”至少三类的评价要求,以及《办法》下的“普通、专业”的评价体系。
新沃基金上述人士表示,基金公司的线下销售集中在直销柜台及具备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合作层面。新规出台后,新沃基金已按照要求,对公司相关产品、投资人及制度重新梳理,切实完善相关分级、分类制度;同时将较为成熟完善的指导意见传达给合作代销机构,公司与代销机构一道严格按照新规要求进行工作落实,并做好监督工作。
“目前公司在线上、线下销售过程中,客户开户须先做风险测评,如果投资者选择的产品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公司会进行风险提示。”该人士指出,但根据新规要求,对普通投资者主动申请申购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的产品,还需要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给予“更多的考虑时间”等要求,公司下一步将对现有审核标准进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