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将存款保险赔付上限设定在50万元人民币。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称,《存款保险条例》已经在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称,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赔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天弘基金认为:制度本意可以提高银行储户信心,可以有效防范银行挤兑等金融风险事件的蔓延,起到稳定金融体系,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蔓延。
与欧美不同,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实际上是把过去政府对存款的隐性担保显性化了,制度推出的实际意义反而是为了打破刚性兑付,弱化政府担保,“让存款看起来不那么保险了”,这对我国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资金无风险利率意义重大。
而弊端则在于,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大量的客户因存款更有保障,会倾向于选择能够提供更高利率的经营较为激进的银行,经营稳健的银行反而会遭到储户的逆向选择;同样在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银行,因其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而将信贷资产置于更高的风险投资之下来获取高额收益,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对理财产品的影响:银行存款向基金、保险及其他理财等领域的分流更成趋势。
对股市的影响:受居民存款大搬家影响,对股市短期构成利多(银行股除外,因其需缴纳保费会造成短期利润受损所致)。
特别是观察美、日、韩、台湾和香港等各国及地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后的股市表现来看,除了韩国以外(96年推出,97年遭遇金融危机),各国股市短期均呈上涨态势,且涨幅不低。
对债市的影响:短期偏空,因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经济总需求既定的环境下,银行业竞争加剧,负债成本上升,会倒逼银行投资偏好上升,对利率短期构成利空。(天弘基金刘佳章)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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