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昨日(12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家银行确认了此消息。某银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银行已经收到银监会的口头通知。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
尚无银行设私募基金
据财新网昨日上午报道,银监会叫停了银行私募基金,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银监会目前暂无公开回应。财新网还援引一位业内人士的话称,目前,银监会在推行理财子公司试点等举措,商业银行或可在理财子公司成立的基础上申请私募基金牌照。
据统计,自2015年6月11日监管对私募基金业务开闸以来,共有17家商业银行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私募牌照获批。不过,迄今为止,尚没有一家银行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私募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按主要基金管理类别,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江苏常熟农商行、富滇银行、苏州银行等9家银行申请的是证券投资基金;宁波银行、包商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等4家银行申请的是股权投资基金;平安银行、南昌银行、九江银行、徽商银行等4家银行申请的是其他投资基金。
其中,一些银行以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等部门名义承担基金的法人主体资格,也有一些银行以银行名义承担。但这些似乎与现行法规有所冲突。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董事长孙海波指出,上述法律限制应仅局限于自营投资业务,如果能做到彻底的风险隔离,并不妨碍理财资管从事的权益类投资,而终极的风险隔离仍然需要资管部门成立独立子公司的法人化改革。
对于银监会推行理财子公司试点等举措,有业内人士表示,“自己的小弟跟人跑了,换你你开心不?”不过,郭田勇则认为,不能将之完全归因于监管归属问题。“理财子公司投资范围与私募还是不一样的。私募可以投资一些风险比较大的、初创型企业,而理财子公司以投资固定收益市场、流动性比较强的市场为主。”
“投贷联动”有三种方式
商业银行缘何热衷开展私募股权业务?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在依靠息差的传统借贷业务获利减少的背景下,银行只有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来弥补盈利下滑,所以投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对银行而言显得越来越重要。
此外,银行在拿到私募牌照以后,就可以不走信托、基金子公司或者券商的资管计划通道,直接进行股权或债券投资。
5月8日,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国务院相关政策吹风会上表示,银监会正在研究“投贷联动”机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创新“投贷联动”等融资方式支持创新企业。
上述银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私募基金牌照的叫停,对银行“投贷联动”的影响不大,因为刚拿到牌照,还没有进行实质业务的开展。
事实上,一些银行在没有私募基金牌照的情况下,也在积极探索“投贷联动”。1月29日,南京银行采用“小股权加大债权”的方式,通过控股基金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了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11月17日,民生银行宣布启动科技金融“启明星”计划,并牵手西南证券、华融证券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深度参与新三板业务新模式。
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筹划布局“投贷联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一是借助海外全资控股直投子公司进行投资,二是与外部VC/PE合作,按照“债权+认购股权”的模式进行,而认股期权也需要暂时由创投公司或银行的集团母公司代持;三是商业银行以表外理财资金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优先级,同时对产业基金所投企业提供贷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