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通报了陈杰、湖北国贸盛乾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抢帽子”操纵市场案。这是首例涉及阳光私募的“抢帽子”操纵市场案。
55次“抢帽子”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9年5月,证监会对陈杰、国贸盛乾涉嫌“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
经
查,2008年4月,陈杰、国贸盛乾合谋,由陈杰以4名自然人的名义持有国贸盛乾一期基金1.2亿元份额,约占该基金总额的80%。2008年11月,国贸盛乾将国贸盛乾一期账户交由陈杰操作,陈杰和代飞等人在某证券营业部,通过ADSL专线交易国贸盛乾一期账户。
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陈杰利用其控制的北京天工精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楚联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一方面收买李某、曹某、涂某等证券公司研究员,并指使张某等以证券分析师名义在互联网发表荐股文章;另一方面雇佣张某、孙某等研究员在两家电视台财经栏目公开荐股。
同期,陈杰指挥操作国贸盛乾一期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或荐股栏目播出当日或下一交易日卖出股票获利。陈杰和国贸盛乾通过上述“抢帽子”手法,先后交易55只股票,获利2488万余元。
主要涉案人为“惯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因陈杰、国贸盛乾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在刑事侦查中。
他表示,该案主要涉案人陈杰因“武汉新兰德”操纵市场案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陈杰时为武汉新兰德签约客户,武汉新兰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新兰德名义公开推荐相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
2007年1月8日,朱汉东正式向陈杰提供包括健特生物(000416)等10只股票,陈杰则在此前后通过其控制的亲戚账户,分别买入健特生物933210股、1665221股、2685916股、1315831股。
当日晚间,朱汉东在某财经网站发表股评,公开推荐健特生物股票,发表了题目为《健特生物:投资银行赢得暴利》。第二个交易日健特生物大涨6.05%,陈杰则在当日卖出健特生物股票,清算金额高达2200余万元。
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之间,通过上述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交易操作了37次,涉及
东风汽车等股票,非法获利5385万余元,扣除付给武汉新兰德的735万元后,陈杰的违法所得数额为4650万元。
2008年11月21日,证监会认定武汉新兰德和陈杰存在操纵市场行为,决定没收武汉新兰德违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罚款,对朱汉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5年。同时,没收陈杰被证监会依法冻结的股票。
首例阳光私募“抢帽子”案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案是首例涉及阳光私募的“抢帽子”操纵市场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操纵股票众多,荐股渠道涉及多家省级卫视和财经网站。与上一次相比,陈杰这次的犯罪手法更为老练,反侦查能力也更强。
从这一角度讲,本案具有高度的重要性和代表性,同时由于该证券投资集合是200多只阳光私募中第一只涉嫌违法的私募基金,本案又极具敏感性。
一是作案手段的复合型。在本案中,陈杰采用多种媒介作为荐股渠道,而不仅限于网络。传播终端涉及多家省级卫视,辐射面宽、影响力强,对于投资者也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和误导性。
二是违法活动组织严密。本案实际上是陈杰控制一只私募基金作为一个账户来使用,并且他利用证券投资分析机构、软件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一系列终端,来编制了一个有组织的“抢帽子”交易的犯罪网络。
三是涉案金额巨大,操纵股票众多。涉案人员均为专业人员,有专业的证券分析师,有专业的媒体制作,有互联网专家。从技术层面、专业层面来提高抢帽子操纵市场的成功率。从这三点来看,就存在一个事先布局、证据链条分散、调查环节众多的特点,客观上增大了调查工作的难度和调查的工作量。(申屠青南)
作者:申屠青南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