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马文婷)记者昨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国内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功能,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准入管理,以简政放权支持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增加货币掉期业务本金交换形式,便利企业管理外币债务风险;三是支持银行完善期权业务定价和风险控制,促进银行准确识别、计量和管理汇率风险。
外汇局还提醒,银行对客户办理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向适当的客户销售适当的产品,加强对客户风险揭示和自身风险管理,审慎、合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