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 有史料称,在明治维新30年时,日本就基本上用光了国内的石油资源;而到100年时,日本用光了国内的煤炭资源。由于在资源方面“先天性贫血”,日本早早就有了“忧患意识”,除了想方设法拓宽海外进口资源的渠道外,还下大力气完善国家的资源能源储备,并在资源能源的循环再利用和发展可替代性能源上取得了显著成就。
1975年开始实施的《石油储备法》拉开了日本战略资源储备制度的序幕。1978年第二次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更意识到了资源储备的重要性。此后,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木材、粮食以及稀有金属等都成为储备对象。如今,日本石油、铁矿石等资源的储备量已位居世界前列,成为“资源储备大国”。
以石油储备为例。自1978年石油危机后日本启动国家石油储备制度以来,日本国家石油储备量已经从当年7天的用量迅速上升到2008年的102天。如今,日本石油储备由经济产业省统一管理,以国家为主,民间为辅。根据“石油储备法”,国家、企业存储的石油必须至少分别供全国消费90天和60天。截至去年底,日本石油储备量约为6亿桶,政府和民间的储备量都在标准线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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